关于在全国各地建立培训基地的通知各单位: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加强专业机构与协会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开展清洁环卫环境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各地市建立培训基地,欢迎具备条件的机构,报名承办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一、征集条件
1、要求承办机构为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常务理事或副会长单位;
2、承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资源;
3、承办机构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承办机构为培训工作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并且办公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5、承办机构所提供的专业设备符合商务部《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要求产品技术先进、质量稳定;
6、为满足课程要求,承办机构需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药剂、劳保用品等;
7、承办机构内部拥有专职的培训师资以及相应的课程课件;
8、承办机构提供专职的工作人员;
9、承办机构为基地建设持续提供其它必要条件。
协会专家委员会将对应征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颁发培训基地牌匾。
二、培训范围
1、工程师、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等;
2、专业培训课程(附件1)。
三、协会工作任务
1、协会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
2、协会对基地建设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3、协会与各基地合作开发培训课程;
4、协会为各基地做好信息发布等配套服务工作;
5、协会将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6、对组织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由我会命名为优秀培训基地,并在中国清洁网、中清认证APP以及中清商务APP发布。
四、材料提交
有意向的承办机构,请将《培训基地申报回执表》(附件2)及机构介绍材料报送至协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部门:会员处
联系人: 刘老师 柴老师
联系电话:010-56195199 13651236896 13021037673
邮箱:ccis5000@126.com 2830883816@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二七厂路崔村二里1号(院内小白楼)
附件1:专业培训课程.docx
附件2:《培训基地申报回执表》.docx